顾客用餐后出现不适餐厅需要担责吗?
消费者在用餐后出现身体不适的症状,餐厅却不承认与自家食物有关,消费者还能获赔吗?外出就餐遇到纠纷,消费者该如何保留证据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?
【案件回顾】
小李与朋友在某餐厅就餐,食用了该餐厅提供的生食生蚝等食品,共计消费416元。餐后,小李随即出现多次腹泻症状,经医院诊断为急性肠胃炎。
小李认为该餐厅销售的生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导致自己生病。然而,餐厅仅能提供就餐前三个月的生蚝检测报告,且该报告并未适用即食生制和即食生食动物性水产制品的国家标准,餐厅也未对小李就餐当日的生蚝留样。
延伸阅读: